各團支部:
依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基層組織“三會兩制一課”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蘭州大學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樹立大抓基層的工作導向,持續加強基層團的組織建設和團員先進性教育,現將2018年度團員教育評議和年度團籍注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團員教育評議
(一)指導思想
團員教育評議制度是團的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團員隊伍思想建設、嚴格團的紀律、規范團員管理的重要措施。團員教育評議采用學習教育、自我總結和組織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對團員的表現和作用發揮情況作出綜合評價,并通過評優和處理等方式,達到激勵團員、整頓隊伍、純潔組織的目的。
(二)評議對象
教育評議對象為全體團員。
(三)評議要求
1.評議周期和形式
團員教育評議工作應當與團員年度團籍注冊工作相結合,一般每年進行一次。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工作一般應由團支部書記牽頭召開支部大會。團員人數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團小組會議開展評議并提出初步評議意見后,提交支部大會研究確定。到會團員超過應到會團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評議。
2.評議等次及條件表現
團員評議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團員數量應控制在參加評議團員人數的30%以內。校級五四評優表彰個人原則上需從本次評議中獲評“優秀”等次的共青團員和保留團籍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中產生。
優秀團員的主要條件為:理想信念堅定,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強,自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品格高尚;自覺遵守團章,模范履行團員義務,積極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有強烈的團員意識和榮譽感;學習成績優秀,工作本領過硬,善于創新創造,具有艱苦奮斗精神,在本職崗位上業績突出,能夠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成為注冊志愿者,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在團員青年中有較高威信。
合格團員的主要條件為:擁護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能夠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團的紀律;能夠執行團的決議,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能夠在學習、生產、工作及其他社會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關心集體,樂于助人,熱心幫助青年進步,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基本合格團員的主要表現為:在評議年度內受過警告、嚴重警告或撤銷團內職務處分,但尚沒有不合格團員的各種表現的。
不合格團員的主要表現為:理想信念動搖;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團的組織意識淡漠,不能履行團員義務、不執行團的決議,長期無故不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有違法違紀行為;道德水平低下,行為失當,造成不良影響;在評議年度內受過留團察看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明顯改進。
3.主要內容和流程
(1)堅持個人自學和團支部集體學習相結合,每名團員圍繞在評議年度內的個人表現和發揮團員作用情況等撰寫自我評價材料;見附件一
(2)召開支部大會或團小組會議,每名團員根據學習教育情況和所準備材料進行自我評價;
(3)其他團員對其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以支部為單位對所有團員進行測評投票;
(4)支部委員會綜合個人自評、團員互評和測評投票結果,結合團員日常表現,研究提出每名團員的建議評議等次,報上級委員會批準;
(5)做好評議結果的運用。根據團支部實際情況,在一定范圍內表彰獲評優秀的團員,發揮正向激勵作用;
(6)對于獲評“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團員,團支書要與他們談話,對其進行思想教育,對評議“不合格”的團員限期改正,三至六個月后,對其再次進行團員評議。
二、團員年度團籍注冊制度
團員年度團籍注冊是對團員團籍的連續認定,是團組織掌握和了解團員履行義務、參加活動情況的重要途徑,是團員管理的關鍵環節。
(一)注冊單位與時間
年度團籍注冊以團支部為單位進行,團支部一般應在每年1月份為團員辦理年度團籍注冊手續。學校團組織一般應在秋季開學后的一個月內完成團員注冊工作。超過規定注冊時間一年未注冊的團員證,即為失效。
(二)注冊要求
團員年度團籍注冊應結合團員教育評議工作進行,根據團員評議結果,給予注冊、暫緩注冊或不予注冊。
對團員評議等次為基本合格以上的團員,由基層團委在其團員證“團籍注冊”欄內填寫注冊時間、評議等次,并加蓋注冊印章。
對團員評議等次為不合格的團員,基層團委應當對其暫緩注冊三至六個月。暫緩注冊期后,對再次評議等次為合格的團員,及時給予注冊;評議等次依然為不合格的團員,依照團員教育評議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不予注冊。
受團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處分的團員,如能正常參加團的活動,按時交納團費,一般可予以注冊;受留團察看處分的團員,留團察看期間,其團員證由團組織收回,留團察看期滿后,恢復了團員權利的,將團員證發還本人并及時注冊;受開除團籍處分的團員,不再為其注冊,其團員證由團組織收回,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報上級委員會備案。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團支部認真組織,于3月27日前完成本年度團員教育評議工作和年度團籍注冊工作。
(二)資源環境學院共青團員評價材料、團員教育評議結果(附件2)請以團支部為單位于3月27日(周三)下午17:00前報送至25#503辦公室,研究生團支部送至觀云樓1418;電子版(只需團員評議結果)以XX團支部+團員評議結果命名發送至zhzuzhibu@126.com。
(三)因智慧系統上線等原因,團員年度團籍注冊在上學期已完成的請結合評議結果在智慧團建系統上完善注冊;未完成的單位請按要求完成并在智慧團建系統上注冊。
附件一資源環境學院共青團員評價材料.docx
附件二資源環境學院團委XX團支部團員評議結果.xlsx
共青團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委員會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