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環境學院參加暑期社會實踐的教師和學生:
為保證我院2020年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有序進行,切實保障參與師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關于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式下做好2020年蘭州大學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的通知》(團委發〔2020〕16號)和《蘭州大學2020年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相關要求,針對當下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和常規安全問題防范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控結合
二、適用范圍
資源環境學院參加蘭州大學2020年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的全體實踐團隊及個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資源環境學院各線下實踐團隊/個人嚴格遵守2020年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相關制度、安全預案要求。線下實踐團隊應建立完備的安全小組,團隊指導老師任組長,團隊學生負責人任副組長,切實在實踐一線發揮安全防范重要作用。
(二)注重教育。資源環境學院團委統一組織開展安全教育,針對疫情防控問題,個人財產、人身安全問題,以及地震、臺風、洪澇、泥石流等極端天氣在內的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等問題開展安全防范意識警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持續跟蹤。資源環境學院團委將實時掌握實踐團隊師生的實踐動態,建立跟蹤臺賬,各實踐團隊和個人與學院團委保持定期聯絡,形成雙向互動的溝通機制,學院團委及時對師生遇到的各類安全問題進行指導幫助。
(四)強化底線。各實踐團隊/個人要強化疫情防控底線思維,要樹牢疫情防控意識。社會實踐過程中嚴禁大規模、大范圍人員聚集活動,不得跨地區進行,以個人實踐為主,集體外出實踐的團隊原則上不超過8人(含帶隊教師),嚴禁到疫情中、高風險地區開展實踐活動。
四、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措施和辦法
(一)預防突發事件的措施
1.交通安全。若社會實踐活動需乘車,則要求駕駛員行車前不得喝酒,不得疲勞駕駛,同時要督促檢查車輛性能是否正常,行車中要保持車距。
2.食宿安全。社會實踐過程中,為預防中暑和食物中毒,參加線下實踐的師生應盡量避免食用辛辣油膩食物,多食用新鮮蔬菜,多喝水,隨身攜帶純凈水和防暑藥物,保持車內通風,中途適當休息。帶隊教師要充分考慮到學生在參與實踐活動中的住宿安全,尤其是要重點考慮女隊員的住宿安全。
3.出行紀律。社會實踐過程中,隊員應聽從團隊負責人和接待人員的安排,未經團隊負責人或專門負責人員的批準不得私自單獨出行,尤其嚴禁夜間外出。女性隊員如要外出,必須經得團隊負責人的同意,并需在其他兩個以上男女隊員陪同下方可出行。
4.尊重民俗。社會實踐過程中,團隊師生要尊重實踐地的民風民俗,要講文明有禮貌,要密切同當地的干群關系,盡量避免與當地干部群眾發生任何爭執或其他形式沖突。
5.疫情防控。社會實踐前,資源環境學院團委進行疫情防控常識教育,隨時掌握各實踐團隊成員的身體健康情況,并督促、檢查各實踐團隊/個人備好口罩等防疫物資。
6.自然災害。社會實踐開展前,各實踐團隊/個人均須提前關注實踐地天氣及自然災害預警情況,嚴禁在可能突發天氣急劇變化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進行社會實踐活動。
(二)處置突發事件的辦法
1.如遇團隊隊員在社會實踐過程中出現重大病疫或突發疾病,應及時向當地醫院尋求幫助。實踐過程中,如遇隊員持續發燒等癥狀,應及時到當地醫院就醫診斷并上報學院團委。
2.如遇團隊隊員走失等情況,應先立即組織尋找并向學院團委報告。情況嚴重時應及時請求當地黨委、政府或公安機關給予支持。
3.如遇交通事故,應當保護好現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講清事故發生地、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并及時向學院團委匯報情況。
4.如遇火災,應保持鎮定,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在火勢不大的情況下及時借助消防器材等科學滅火,火勢較大難以撲滅時,應通過安全通道迅速撤離至安全地點,并及時向學院團委匯報情況。
5.如遇團隊隊員與當地居民發生沖突,帶隊教師及團隊負責人要及時勸阻,化解矛盾。情況嚴重時應及時請求當地黨委、政府或公安機關幫助協調處理,并及時向學院團委匯報情況。
6.如遇突發極端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各實踐團隊/個人應立即停止社會實踐活動,并第一時間聯系當地應急救援部門,在其科學指導下及時撤離到安全避險區,并及時向學院團委匯報情況。
五、突發事件報備機制
突發事件發生并處置后,各實踐團隊/個人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總結事故發生的經驗教訓,提出處理意見,形成突發事件處理報告,及時上報學院團委。
資源環境學院團委
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