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級:
根據學校《關于開展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院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對象及標準
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本科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按照《蘭州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執行。
二、國家助學金金額分配
國家助學金金額依據各班級人數按比例進行分配,分配見附件1。國家助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按月分十次發放至學生銀行卡中。
三、認定程序
1.各班級按照實施細則組建民主評議小組,具體負責本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評議、推薦工作。評議小組由班主任、學生代表組成,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學生代表由學生民主推薦產生,其中非班委學生代表人數不少于評議小組人數的50%。評議小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應在本班級范圍內公示。班主任需與申請學生逐一談話,詳細了解學生及其家庭的實際狀況,嚴格審核學生提交的信息,準確掌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
2.申請學生登陸蘭州大學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進行申報,同時向班級評議小組提交申請書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能夠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材料,證明材料落款時間應為2020年(涂改無效)。
3.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書、證明材料,按照細則規定,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和在校實際生活情況,認真進行評議,同時對往年確認的困難生信息進行調查核實,確定本班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推薦名單,輔導員按要求進行網上審核。根據《蘭州大學本科生獎助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助學金資助等級應與困難等級對應。
家庭經濟困難檔次 |
助學金金額(元/學年) |
特別困難 |
4000 |
比較困難 |
3000 |
一般困難 |
2000 |
4.學院根據各年級上報名單,審核并形成最終名單并在學院內公示。
三、時間安排
10月28日—11月3日,各班評議小組收取申請書及證明材料,評議擬定本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并將學生紙質申報材料和《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電子版交給輔導員;
11月4日,輔導員在學工系統進行審批,并將各年級電子版匯總表發送至xhzhang@lzu.edu.cn,學生紙質申報材料由各年級自行保存,一人一檔,編號管理。學院評議、擬定本院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11月5—9日,學院在學工系統進行審批、公示并提交學生處。
四、工作要求
1.綜合測評結束后,學工系統學籍狀態將調整到現在實際狀態, 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以實際學籍狀態為準,各年級要完成2020級學生學工系統激活、學籍異動調整、更新學生工作網絡辦公系統,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及審核工作不受影響。
2.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是制定年度學生資助計劃,合理分配、使用資助資源的重要依據。請各年級認真按學校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細致的調查、摸底工作,并組織學生進行認真評定,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3.各班級認定小組在工作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規范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精準。同時,注意保護學生隱私。
4.輔導員需與申請學生逐一談話,詳細了解學生及其家庭實際狀況,確保資助的精準性,特別是對家庭經濟受疫情、汛情影響的學生和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逐一摸排,精準認定,并給與精準資助。
5.對不如實反映家庭經濟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
資源環境學院學生工作組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各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金額分配表(單位:元)
班級 |
地資 |
地信 |
人文 |
環工 |
環科 |
水文 |
合計 |
2017 |
44000 |
41000 |
39000 |
35000 |
33000 |
42000 |
234000 |
2018 |
31000 |
38000 |
34000 |
33000 |
31000 |
34000 |
201000 |
2019 |
34000 |
35000 |
28000 |
31000 |
33000 |
34000 |
195000 |
班級 |
地理1 |
地理2 |
地理3 |
環境1 |
環境2 |
水文 |
合計 |
2020 |
31000 |
31000 |
31000 |
25000 |
31000 |
36000 |
1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