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 增強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園安全穩定及師生生命安全,教育部于近日下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的通知》(教科信廳〔2021〕38號)。根據《甘肅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的通知》和《蘭州大學關于加強實驗室安全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安排,結合資源環境學院實驗室實際情況,規范實驗室工作內容,實現實驗室運行標準化,特制定本標準體系。
本標準體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實驗室安全相關工作。提升實驗室管理、工作和技術等標準化水平,以標準、規范為指導,盯緊安全薄弱環節,補齊安全管理短板,強化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實實驗室工作各項制度,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發生,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創建平安學院,保障實驗室工作安全穩定進行。堅持一切工作以安全為前提,施行實驗室管理和工作標準化,依托實驗室安全防控、危險源識別與管控等標準,建立分級分類的標準組群,建立科學、協調、統一、有效的實驗室安全標準體系。實現實驗室工作有規可依、實驗室管理有規可用,推進實驗室全方位標準化,強化實驗室安全教育體系和應急體系建設,提升師生的實驗室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能力。同時,采取有效措施,推行實驗室標準體系宣貫,加強實驗人員對是實驗室工作標準化的認識,提升實驗室工作標準化程度,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營造安全和諧的教學、科研環境,創建平安校園。
附件1.實驗室安全標準體系
附件2.標準體系—標準實體